理工人說理工事.理大民主牆風波
首先要利申:
小弟十九年前理工畢業,身為一個理工人,談談理工事相信絕對可以。
理大民主牆風波,我們作為局外人很難作一個十分客觀的評論,只能有主觀一點的論述,以下為一些自己的觀點:
1.
學生會管理的民主牆用一半去紀念雨傘運動,首先作這個改動有什麼程序要處理;改動後理大的管理部門發現有「港獨」相關的留言,但未知有沒有對學生會作出警告,要求學生會處理相關言論;然後將該半版封掉,學生會及關注的學生是否一開始便十分激動到去圍堵校長及其他管理層辦公室或去騷擾教學職員呢,相信他們都經被多次的「無視」才會去這次風波的核心,到校長室「生事」。
2. 可能不少朋友認為學校要收回民主牆並無問題,因去到「港獨」議題,不可以以言論自由去討論;無疑各大院校皆不會支持「港獨」,我也不例外;但亦不應亂為學生扣帽子,以言入罪,這與文革年代的「批鬥」有何分別。例如:每逢年青人做了一些事,包括:被起訴、發表一些對政府/ 管治組織訴求或做出一些非主流行為時;都會很快被定性為「港獨份子」、「廢青」或者黃絲。發言者都需要理性,有證據才可批評別人。萬一這位被批鬥的人是閣下親友時,不知道感受如何。
3. 如有看當日短片的朋友,當然有人會說短片可以被刪改,片中的學生做的行為的確是無禮,但未至過激的肢體衝突,有否禁錮及毆打,有點難定案,需警方介入調查會準確一點;正如當年港大的衝擊校董會事件,不過處理手法及後果各異。無禮的行為是不該發生,但雙方都要理性地反思一下為何要有如斯的衝突。
4. 理念、角色及身份不同致不同懲罰的考量。
小弟自小接受的教育是講: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有教無類;我們是否需要把做錯事或無知的人教好呢? 聽的聖經是:耶穌寬恕別人七十個七次,我們沒有耶穌的偉大,但我們應該有氣度去原諒及包容別人的「錯失」。 工作時老闆都會給予機會讓自己改過,做好工作。 可能教授們作為教育工作者一定認為應該「有教無類」,作為有信仰的人應該盡量去寬恕別人,那作為管理者呢,對做錯事的人應該以什麼態度去處理? 純以「法」治校,還是法情理俱備才使人信服? 明白教授們有時是身不由己的。
5.
錯就要認,打要企定;罰是應該,但未免罰得太盡,先不理是否要有寒蟬效應,「社會服務令」、「停學」及「即時離校,永不錄取」對這幾學生而言,是否會令他們改變到回歸理性,還是會令他們更加「反」建制、激進?既然做出看似「趕盡殺絕」的懲罰,倒不如報警讓他們面對法律制裁(如他們真的做過禁錮及毆打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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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內外的學生是否無賴,是否該罰,是否「港獨份子」;要罰的已罰,但我們無法知道四位學生是否「港獨份子」,只知他們的前途已受到極大的負面影響。一個決定足以影響一個人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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