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9日 星期五

黑社會等同於邪教?黑社會於社會存在的意義



黑社會等同於邪教?黑社會於社會存在的意義

引言:

宗教與人的生活息息相關,而人與社會有著不可分割的關係。社會的形成及運作與宗教亦有著一定的關係,社會學為研究社會、制度及人之間關係的學科,同時亦分析社會中一些不可見的隱藏運作機制,將她們向世人展示,讓人認識其機制、分工及功能[1] (Emile Durkheim, 1893),從而讓社會有所發展。社會組成時建構了不同的制度如教育、政治、階級等;而制度之間有著其分工及共識並互相依賴,讓社會有意識地進行整合。宗教社會在整合的過程中衍生了不同的制度及組群,由傳統社會的政教合一到現代社會政教分離,而我們生活於社會為一整體的界限下,現在仍然存在著有不同宗教制度影響下的規範及潛在規則等如傳統文化節日活動及禮節。我們會視宗教信仰為神聖,如宗教領袖到宗教人士皆為擁有極高社會地位;社會越軌為社會病態,如參與違規及越軌的「反社會行為」者到賤民皆被視有極邊緣的社會地位,位於社會界限的邊緣。道德價值.價值理性成為了界定神聖及病態的規範,他們的形成及建構,存在於社會有著什麼功能性[2] (陳海文, 2007, 107),而古典社會學對宗教社會的論述於現今社會能否適用?
在現代化的過程中,人們會理性地為宗教進行反思:「究竟是神創造了人,還是人創造了神?」現代社會已經由神聖的宗教式生活走到世俗化及脫魅[3] (Max Weber, 1930)了的社會生活;可是社會必然存在著一些「非主流」或規範以外的組織及教派如黑社會組織及邪教,她們被「主流規範」視為異端。本文試論述宗教生活如何建構成傳統社會制度及現代化社會,黑社會又與當代的邪教有什麼異同。

圖騰社會與宗教生活

涂爾幹認為社會存在著社會界限,有著社會邊緣界線;在社會範圍內存在著上層的「神聖」,下層或邊緣的「病態」,及中間的「世俗與正常」。在涂爾幹論研究宗教即社會的神聖面,同時宗教亦包含了終極、根本及普遍性的特質。
對於宗教制度的發展,晚期涂爾幹對澳洲的部落進行了社會學及人類學研究[4] (陳海文, 2007; 張德勝, 社會原理, 1986),從他觀察當地部落對圖騰的崇拜及儀式中,認為圖騰部落為人類最早社會的形態,宗教制度的開端,起初各部落的人從自然現象、動植物及物件等作為崇拜對象,然後無特殊意識間共同對該物件、自然現象或動物等進行集體行動,建構成一種凝聚力,而它們成為了部落的宗教圖騰(Totem)或符號(Symbol)。各部落圖騰皆強調宗教生活及信仰具體的統一及日常性,而非以神明、理念或教義等抽象、終極及超越元素為中心的所謂「神聖」;以涂爾幹的角度而言,圖騰宗教發揮了社會性的功能,即以不同的圖騰以界定你我之別及身份認同;透過集體行為對同一圖騰作出信仰式歸屬態度,同時建構出社會生活的規範及實際生活模式,這亦是為神聖及基本的社會關係。從這些寫實的動植物、自然現象或物件發展出的圖騰徽號未必有神聖或偉大的性格,但仍在部落中有著神聖的功能及角色。

黑社會為邪教的論述

黑社會 (Triad)是香港傳統黑幫社團的統稱,是著名的反清復明組織天地會「洪門」的異變。由於很多華人黑社會組織根源都可以追溯到清朝的三合會;所以現在香港,一般都是泛指華人黑社會組織。黑社會的成員有參與越軌及違規行為,甚至違法行為,而黑社會的組織制度及儀式多以中國傳統宗教思想來維持整合,同時會以一些違法行為及商業活動來維持生存。當中有著一點宗教意識及儀式如「拜關帝」、「入會」及「升遷」等等[5] (葉勝勇, 2011)在香港,「根據香港法例第151章「社團條例」所界定,凡使用任何三合會儀式、名銜或術語的社團,不論是否註冊社團或獲豁免社團,都一律視作三合會社團。而所有「三合會」社團都是非法社團」;「根據警方記錄顯示,本港目前只有20個較為活躍的黑社會 三合會。」[6] (灣仔區警民關係科.灣仔校園連繫網, 2006) 從以上的引述,黑社會組織被社會定型為越軌及邊緣的群組,未能取得社會內法律的認受性及社會任何契約 (謝登旺, 2001),再者她亦未能得到社會內在的規範性共識,讓她能夠整合社會的規範之中。
至於邪教(Cult),據 (Roy Wallis, 1976)[7]對宗教組織的論述(見圖一),傳統宗教(Church)有著單一社會規範的發展背景,同時亦基於涂爾幹的「圖騰理論」,在地的傳統宗教與社會的規範最為接近,認受性較強。可是在現代化的過程中,傳統宗教受到社會結構分化,各地的人流匯集於城市,出現多元性的現代社會特徵,西方社會有些教派從傳統宗教制度分離出來,是為宗派 (denomination),這些宗派如基督教「新教」的浸信會、衛理公會及路德會等,他們都為現代社會的規範所認受。

External Conception
Respectable
Deviant
Internal
Conception
Uniquely
Legitimate
Church
Sect
Pluralistically
Legitimate
Denomination
Cult
圖一:A Typology of Religious Forms: Source: Wallis, 1976, p. 13

            有些教派(規模通常很小)既非主流,也排斥其他教派,亦有自絕於社會傾向,稱為異見教派 (sect)。異見教派在傳統社會已經出現,早期的基督教可以算一例子。但異見教派在傳統社會的生存環境十分艱難,時常受到主流宗教及政府逼害。到了現代社會強調宗教容忍,只要不干犯法紀,任何形式的教派都可存在。[8] (張德勝, 社會原理, 1986)
宗教容忍度比較強的小教派,就叫做邪教 (cult)。上世紀六十年代西方社會的現代化加速,邁進新的台階,平等、自由,探索、嗜新、多元共存,成為時代思潮。在現代社會,邪教排斥社會,多於被社會排斥。邪教的教義通常比較怪異,難以吸收信眾,故多以其子女或社會網絡為信徒來源。[9] (James T. Richardson, 1993; 張德勝, 社會原理, 1986)
邪教於現代社會都冠以不受歡迎、令人恐懼;而邪教中亦會有一些具個人魅力的領袖如日本奧姆真理教的麻原彰晃,讓教派中建構了一些魅惑的集體意識及規範,對領袖的個人崇拜及敬畏,而改變他們的生活[10] (James T. Richardson, 1993)。黑社會與邪教相似,相似在於黑社會本身會有著不同的「堂口」,相對於圖騰信仰,黑社會成員都會有集體的崇拜行為,大致上皆會以「關帝」為崇拜的神祇對象,亦會以創立人為崇拜的人物,現時更會以「堂口」的領袖為崇拜對象,再以各堂口間的印記及儀式為其「族群儀式」,不越雷池半步[11] (葉勝勇, 2011),有如涂爾幹論述的圖騰部落宗教。黑社組織外形及本質也像圖騰社會,它們皆為部落式於香港扎根,逐漸演變成現在的黑社會社團;當中各堂口發展出其「教義」,由具體傳統文化儀式走向抽象的教義及掌故,建構成其制度、規範及「教派」。
從涂爾幹論述圖騰宗教的社會中傳統宗教基於道德規條的論述位於神聖的社會上層,這基於社會整體文化凝聚及提升,讓道德規條及社會規範得以建立及維持,以界定什麼是神聖或墮落[12] (陳海文, 2007)
黑社會組織及邪教的社會位置於下層,於越軌的社會界限邊緣,它有與圖騰宗教相似的「神聖」體驗及經歷,集體意識對堂口為共同的組群;高漲澎湃情緒如儀式、分享及「教義」上的集體行為;自我超升如以堂口利益為先,為堂口以身犯險的大我意識;集體形式代表或符號如詩歌、印記及畫像等。可是基於社會道德規範下,黑社會組識漸漸因它涉及非法活動如黃色事業、販毒、賭博等罪行墮入越軌的社會生活之中。涂爾幹認為黑社會一類越軌組織雖不正常及失範,而本文認為它們與宗教(包括邪教)皆有其緊密的制度,同時透過「神聖」體驗及「神聖相對於世俗」概念建構出其社會組織的凝聚力。

總結黑社會與邪教

在當代社會,人們從傳統宗教的神聖走到世俗及去魅化 (Max Weber, 1930),而黑社會及邪教古而有之及傳之,他們只是隨時間及社會發展而有著適時的變化;涂爾幹社會學論述傳統宗教的功能為她於社會界限的高層位置,為社會確立道德規範及規條,至今仍能解釋宗教、越軌組織(黑社會)及邪教存在的社會性及具體功能。傳統宗教的神聖相對黑社及邪教門徒「越軌」,而越軌的普遍性及功能是重要,她們為其他社會成員透過越軌者知道「軌」之所在,而越軌的場所亦能於社會制度中任何一場所包括教會、學校、街頭等。故越軌者及組織之存在有其「有機功能,涂爾幹認為道德水平的改善、更新及提升,越軌者及其組織的存在反而能提醒社會成員,只要有訂定約束規訓便可從譴責中指示社會可能面對的威脅;同時維持社會平衡,不可輕視道德判斷對社會的結構動力影響。
            隨著社會的高度現代化,我們的社會生活不斷地被異化,無疑消費主義讓我們社會生活再魅化但走進異化的迴廊,而同時黑社會組織及邪教的存在為當代社會生活重建了一些「可以」被「崇拜」個人領袖,以宗教式的組織制度再魅化我們的社會結構,當中吸引了一些在社會的「失範者」加入。固然黑社會組織及邪教被我們的規範定性為危害社會安全及穩定的非法社團。現時黑社會的組織,堂口間的分野已經不如初建立的壁壘分明,正如圖騰宗教的社會結構,由初民社會走向現代社會,黑社及邪教組織亦隨社會進步而有所演變,變得多元化。正如涂爾幹對越軌的論述,現代社會生活的我們,根本不能活得「正常」,我們有時都會做出不同越軌行為


參考資料

Bryan Turner. (2010). 宗教社會學. In C. R. Craig Calhoun, 進階社會學手冊 (The Sage Handbook of Sociology) (陳雅馨、黃守義, Trans., pp. 465-492). 台北: 韋伯文化國際出版有限公司.
Emile Durkheim. (1893). The Division of Labour in Society. (Anthony Giddens, 編者, & D.W. Halls, 譯者) London: The Macmillan Press Ltd 1994.
Emile Durkheim. (1961 (1912)). The Elementary Forms of the Religious Life. New York: Collier.
James T. Richardson. (19936). Definitions of Cult: From Sociological-Technical to Popular-Negative. Review of Religious Research , Vol. 34, No. 4, 348-356.
Max Weber. (1930).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Anthony Giddens, 編者, & Talcott Parsons, 譯者)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2.
Roy Wallis. (1976). The Road to Total Freedom: A Sociological Analysis of Scientology . London: Heinemann.
Stephen R. Marks. (19749). Durkheim's Theory of Anomi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 , 80(2), 329-363 .
張德勝. (1986). 社會原理. 台北: 巨流圖書公司 .
張德勝. (1989). 儒家倫理與秩序情結:中國思想的社會學分析. 台北: 巨流圖書公司 .
陳海文. (20072). 晚期涂爾幹-社會學理論體系的完成. 二十一世紀雙月刊 2007 2月號 第九十九期, 105-115.
葉勝勇. (2011). 香港三合會-來歷、堂口與掌故. 香港: 藝苑出版社 .
謝登旺. (200112). 盧梭社會契約概念的探討. 三民主義學報第23 , 137-154.
灣仔區警民關係科.灣仔校園連繫網. (2006920). 黑社會. 擷取自 防罪訊息大放送: http://hkuspace.hku.hk/wchpol-schlink/anticrimeif4.html






[1] Emile Durkheim. (1893). The Division of Labour in Society. (Anthony Giddens, 編者, & D.W. Halls, 譯者) London: The Macmillan Press Ltd 1994.
[2]陳海文. (20072). 晚期涂爾幹-社會學理論體系的完成. 二十一世紀雙月刊 2007 2月號 第九十九期, 105-115.
[3] Max Weber. (1930). The Protestant Ethic and the Spirit of Capitalism. (Anthony Giddens, 編者, & Talcott Parsons, 譯者)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1992.
[4]張德勝. (1986). 社會原理. 台北: 巨流圖書公司 .
陳海文. (20072). 晚期涂爾幹-社會學理論體系的完成. 二十一世紀雙月刊 2007 2月號 第九十九期, 105-115.
[5]葉勝勇. (2011). 香港三合會-來歷、堂口與掌故. 香港: 藝苑出版社
[6]灣仔區警民關係科.灣仔校園連繫網. (2006920). 黑社會. 擷取自 防罪訊息大放送: http://hkuspace.hku.hk/wchpol-schlink/anticrimeif4.html
[7] Roy Wallis. (1976). The Road to Total Freedom: A Sociological Analysis of Scientology . London: Heinemann.
[8]張德勝. (1986). 社會原理. 台北: 巨流圖書公司 .
[9] James T. Richardson. (19936). Definitions of Cult: From Sociological-Technical to Popular-Negative. Review of Religious Research , Vol. 34, No. 4, 348-356.
8
[10] 9
[11]葉勝勇. (2011). 香港三合會-來歷、堂口與掌故. 香港: 藝苑出版社 .
[12]陳海文. (20072). 晚期涂爾幹-社會學理論體系的完成. 二十一世紀雙月刊 2007 2月號 第九十九期, 1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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