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9日 星期四

我在社福界的日子.三點二



社福界的改變.質變

續上回社福界在整筆撥款(LSG)執行後初期的一些表面上薪酬改變,同工工作生涯又如何。我當時作為一名地區青少年外展社會工作隊的社會工作助理,可幸的是當時薪酬尚與MPS掛勾,隊內尚餘很多外展界前輩,可以有機會承傳他們的工作經驗。可是社署及機構推行的資源增值與重組,原編制的十位外展社工的地區隊,只有七點五位同工做十位同工的FSA[1],各同工手頭有的個案數字可以有四十幾個(一般機構要求三十二個,每年要有約十三至十五個的流轉,未計算潛在個案數字),當然近年是有所回穩(因能回復原訂的人手編制及所有前輩都調離外展隊,有資源聘請同工;為何有資源,這就是制度內的黑盒了)。邊青的個案工作複雜性不下於家庭服務,跟進時間不可能個個每年流轉而又見明顯成效。同工的文件工作呢?雖然這算是重要交代工作,確保個案的介入及跟進得到確切的執行及反映進度及果效,試問同工自己,邊緣青少年的定義是什麼,如手頭上所有的個案都是那麼高危或邊緣的話,同工的二十四小時至四十四節可以如何分配才能完成工作。於是各同工或機構就為邊緣青少年及個案作自我的詮釋及論述,有些亦能運用FSA制度的運作,長期為一些十分複雜而且高危的組群或個案服務並提供相關資源。

記得一位令我十分尊敬且德高望重的外展前輩的鼓勵:「世上沒有做得完的工作,當你做得完的時候,就是離開的時候。」自己離開前機構時,真的覺得已完成所有有關機構的工作,一點也沒有留下。縱使我把她當成自己的家一樣,我都是有責任完成工作,不能揮一揮衣袖就走,自己沒有那麼的瀟灑。

也許社會工作及服務不應只看重薪酬,我們應從服務對象的福祉出發。

記得一位大學講師所言:「要做輔導前,先反思一下自身有沒有相關未完成的事(unfinished business)要達成」。即先要「搞掂」自己才好去做介入。如果今日同工的基本生活未能自我照顧,何以做好自己工作,談何專業。專業不只於學歷及訓練,也需要同工自身的生活環境、道德操守及專業發展前景。

為何會有質變的論述,社會工作及福利為以人為本的工作,就如教育及醫療,成效何以量化及制度化。當代社會為透明色,要求別人及制度的透明。執行LSG後,文件上的交代漸漸取代純案主利益為主導的社會工作論述,同工都被「忙於交代」的報告及計劃書所淹沒,原先與案主及組群最為重要的「關係」都可能要在「正常」時間外去增強,或以工餘時間做好活動報告、個案檢討或其他文件。

記得一位前機構前輩所言:「忙、忘及亡」。同工自問入職後會否因為忙,而忘記了一些細微但重要的事,或忘記了事情時的藉口總是忙,那就要小心了。

有些同工因此將社會工作及服務只看成「工作」,開始忘了社會工作的意義及價值觀,開始忘了自己是被制度剝削、維持個案被制度剝削及被分化的專業社工,因他們被過於制度化及市場化淹沒,正正就生於現代資本主義世界下的異化迴廊,我們成了有市場價值的「工具」,於鐵籠中協助自己生存及讓社會階級有相應的「流動」,維持社會的功能上穩定,所謂維穩工具。

如何脫離維穩工具,我們先要面對制度化下的迷思,下回再續。


[1] Funding and Services Agreements: 津貼及服務協議.乃社會福利署(作為撥款者)與服務營辦者的約束性文件,雙方須遵守各服務類別的協議所訂要求。這些文件列明了社會福利署對服務營辦者的責任及社會福利署監督服務營辦者服務表現的角色、所提供的服務種類、服務標準及津貼基礎。http://www.swd.gov.hk/tc/index/site_ngo/page_serviceper/sub_fundingand/

2013年8月26日 星期一

我在社福界的日子.三點一



社福界的改變

社會福利服務自上世紀五十年代開始發展至今,由災後補救性(五十年代或之前)到政府主導規劃(六七暴動後)再到自由市場的第三條路模式(千禧年後)。經歷了開埠至戰後初期的傳統教會、民間組織(東華三院、保良局及樂善堂等)對社區的救濟及補救性服務,到石硤尾大火後的房屋福利及社會服務發展,六七暴動後的青少年服務發展及七十年代至九七回歸前的「社會福利白皮書[1]」,至千禧年後的「整筆撥款」制度。社福界緊貼著香港社會的變遷而發展,從傳統結構功能性的社會福利服務發展到「現代化」的管理模式,工具理性的社會福利服務。

從前.實報實銷[2]
現在.整筆撥款.每月追數
投標制度.價底者得
成立基金.申請基金
將來.各自為政.自食其力?

實報實銷制度讓服務受眾覺得透明度不足,政府認為社福界在舊制度下彈性不足,透明度的問題(有日本社會學學者把現在界定為透明色),的確可讓公眾了解社福機構運用撥款的情況及對社工問責,先思考一下,如自己於高透明度的環境及制度下工作,必然要完全依從既定的規範工作,即我只會完成自己權限的工作,權限以外的就要轉介(refer-out),亦可能把服務對象如「人球」轉來轉去,或一位服務對象擁有多名不同服務專業社工跟進,因一個個案可能存在著不同系統性的需要,第一次介入(intake)時我們卻要做好把關工作,先找出他們的需要,然後為自己的服務配對,如不合適的就要馬上做好轉介工作(先熟讀地區資源),但他們第一次提出的需要又是否他們真切的需要或問題,可能轉來轉去最後會回到自己的服務單位,那就浪費資源了,他們的需要或問題亦被拖延了。

實報實銷制度不足而變成整筆撥款制度,的確能提升機構管理的彈性。社署大幅內部削減資源,受資助機構同工被「定影」,而受資助單位的合約制同工只獲社署的資助至薪酬表中間點(Mid-Point),社福機構為了應對撥款不足以支付舊制同工薪酬進行了不同程度的重組工作,有些選擇與薪酬表脫勾,自行訂定機構的社工職級及薪酬表,衍生了不同社會工作的職位如社工(一、二、三)及社會工作幹事等。行內有所謂的「同工不同酬」及「年資不被認可」論述。

同工不同酬:可能同一機構內的同級同工存在不同的入職點及頂薪點(可以是合約制的中間點或舊制下真頂點),而有些機構是不會為同工追回。不同時期入職同工的分化!

年資不被認可:當同工選擇轉工時常面對著年資認可、工作職級認可問題,如機構甲青少年服務同工轉工到其他青少年服務機構乙時,起薪點需要重新起計,機構沒有制度及資源保障同工的年資。

暫時討論至整筆撥款初期的影響,下回再續。



[1]香港社會福利署(1979)香港社會福利白皮書進入八十年代的社會福利.香港社會服務聯會 SWIK
http://www.swik.org.hk/SWIKPortal/DesktopDefault.aspx?tabIndex=5&tabid=50&itemid=54


[2] 中文大學(2003)社署「一筆過」撥款政策增靈活性-薪酬受壓http://www.com.cuhk.edu.hk/ubeat_past/030154/fund.htm

2013年8月20日 星期二

我在社福界的日子.二



七十後走入社福界

從學院訓練走到職場,感受到北斗星光環的消失,亦受到就業市場衝擊。畢業時正金融風暴後的香港,我們一群七十後一同寄求職信到各大社福機構,自己寄出了六十多封,有同學較進取的寄出了百多封,當時同學們從報紙及招聘網上找到任何服務範疇及薪酬的社會工作助理及福利工作員職位就馬上寄出求職信,我自己比較有「原則」,就是只選個人期望的服務範疇如社區及青少年工作,當時社區工作還有綜合鄰舍計劃(INP)及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NLCDP);縱使有面試機會,可是自己尚未有足夠經驗擔任實務工作。同時也有應徵青少年工作,包括青少年中心、青少年綜合服務及外展服務。自問未如其他同期同學進取,「原則」內我堅持薪酬要與公務員.社會工作助理編制(MPS)[1]掛勾的社福機構服務崗位才應徵,當時我知道有同學以月薪八千大元成功入職擔任某機構的深宵外展社工,自感嘩然,亦知道這位同學只做了半年就離職他投。最後我亦有幸加入一良心機構成為外展社工,何以我會稱該機構為良心機構?記得當收到取錄通知時,我問學院講師有關機構的背景及行內名聲時,他們皆說那機構很「悠」,較有人情味的。當時心想,這是否真的「悠」?但事實卻不是,只是行政架構較為簡單。

地區外展隊的生活不是「悠」,而是十分充實。雖然自己的工作效率時常未如督導的理想水平,我堅信要問心無愧,以青少年(服務使用者)福祉為首的理念行事便可。經過時間的洗禮,心中的烈火隨著人生的角色轉變而需要調整,轉成文火;我需要從現制度及社群間的矛盾、吊詭及迷思中找一點出路及相交點,從而讓下一代生活安定。在走入社福界後,我經歷以下幾件事:
1.      於良心機構擔任外展社工
·         見證過往的個案成為社工,薪火相傳
·         見證過往的個案成家立室,穩定生活
·         見證過往的個案找到理想,發展所長
·         見證整筆撥款(LSG)對業界所產生的異化過程
·         見證整筆撥款(LSG)對業界造成市場化的影響
2.      加入社會工作者總工會
·         參與業界罷工行動
·         參與業界足球運動
·         計劃業界前線同工的專業發展
3.      於社區學院教社會服務的毅進課程
4.      於社區學院擔任輔導主任

七十後的我,正正經歷香港的經濟急速發展及政治制度改變與主權變遷,又有不同的社會事件如六四事件、移民潮、股災、保釣事件、九七主權變更、金融風暴、沙士疫情、七一大遊行、金融海嘯、中港矛盾事件、國教事件、普選爭論等等。社福界又如何身處於這些社會轉變中,無奈她是於建制內的制度建構物,不免成了政府「維穩」工具之一,維穩之重,在於市民生活需要得以滿足,而讓普羅大眾安其居樂其業,以降低求變的慾望及訴求。社會工作訓練中亦有社區工作及倡議,以促進社會及政府改革,可是無奈地鄰舍層面社區發展計劃(NLCDP)漸漸消失,主力以社區工作手法介入的社會工作者及服務(CD)漸漸減少,那究竟是是社區沒有需要,還是政府不想見社群間的團結,有組織及理性地向政府表達訴求?
除了社群的團結,業界的團結亦是維穩的障礙之一;業界的團結可以有效地為社會福利計劃長遠的發展,反映現行政策的利弊。

七十後的我及同儕正正見證了市場化、管理主義及新自由主義造成業界的異化、分化及山頭主義,工具理性還是溝通理性,人性化的工作能否量化嗎?
單以商業管理手法去運作社會福利服務可行嗎?

從社署的把服務「外判」就可見,基本上社署除了留下有法定及司法程序相關的服務,大部份服務都「外判」予非牟利社會服務機構(NGOs)。因「外判」制度的關係,業界內的競爭必然出現,當中大都是良性,因為多是資助及恆常服務,但價低者得的投標服務模式及以服務計劃基金模式又會引申質素、機構「以本傷人」的討論。這第三條路真的好走?
同工的生活及待遇,制度不會考慮,市場有無形之手去自行調節。正正是這一隻手,讓業界走向不團結,亦是這一隻手,利用同工的專業及自身的良心,進行異化的剝削。


[1] 當時社會工作助理(SWA)入職起薪點為$12595

2013年8月12日 星期一

香港特色.粗口文化



香港特色.粗口文化

近日從新聞聽到老師以「粗口」問候警員,是否侮辱,大家心中有數便可。回想從前見到邊青常以「粗口」問候警員時,又是否侮辱,大家都明白。雖然事件性質不同,但警員都是執行職務期間受到言語的侮辱,相信警員自己都不想有此遭遇。同樣,我們都期望自己的工作環境不會受到別人的言語侮辱,那是否欺凌?邊青面對社工,初認識時,他們都會以不同方法去測試社工的底線,而會說「粗口」或一些違規行為,但基於關係及尊重,他們會日漸減少對社工講「粗口」或一些違規行為。

「粗口」本身是廣東人傳統的次文化,我們自小到大都識講,單從字面我們很難界定清楚是否侮辱,只能說粗鄙,我們亦要看「粗口」是出於什麼人的口,說出來時的態度去分析是否侮辱。例如一名從事建築的中年男士,一開口便是「粗口」,那他是否看不起別人,侮辱他人,這是他的習慣,只能說是粗鄙。反之,當對方心存挑釁而流露出「惡形惡相」的表情或於不符社會規範的場景而講的「粗口」,對別人構成心理威嚇的,又是否侮辱及欺凌。昭然若揭吧!

不同的工作環境都會面對不同壓力,社工會面對市民以「粗口」問候政府、公司組織及對頭人;警員會在街上及警署內面對市民以「粗口」問候政府、警方及對頭人;邊青及市民都會有時被客人、老闆以「粗口」問候;老師都會於學校內被學生或家長以「粗口」問候。那又如何?我們可以保持克制,了解對方何以以「粗口」問候,講「粗口」的人亦需要反思自己是否真的需要以「粗口」去表達自己,除非自己有其他目的。

大家能否設身處地去理解對方工作所遇之難處,不要「好心做壞事」。見到一些不平事我們都會挺身而出,這是一個楷模;但用錯手法去挺身而出的話,我相信這不是一件好事。

有警員問社工,如何可以改善他們與邊青的關係;至少在執勤時可以減少衝突,我記得回應是:「當你專業判斷邊青的形跡可疑,你會上前調查;但請注意態度,可以客氣一點面對他們,了解他們為什麼會流連街上。」邊青都有問社工同樣問題,如何在他們流連公園、網吧、碼頭等時減少與警員的衝突,我記得回應是:「你對人態度好,別人就會對你好,了解對方調查你的動機,互相合作便能減少衝突。」

再思: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期望在自身的工作中受到外在干擾嗎?不論社工輔導、教師授課、警員執勤及小市民日常工作,都期望能維持自主不受別人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