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節.被遺忘了的紀念日
今日二零一三年二月十四日,西方的情人節。每年不少男女、情侶、夫婦等都會藉著是日去感動一下自己心儀的「情人」,自己亦不會例外,但反思一下我們究竟為了什麼去「慶祝」情人節?還是每天都可以是情人節?我認為情人不是只得二月十四日才能去感動及慶祝,是每一天都皆可,因你都會與你的情人聯繫、共處及生活,如真的只得是日才能去慶祝的話,閣下真的需要檢討一下個人的愛情觀了。
究竟我們需要如何去「慶祝」情人節,社會媒體有數之不盡的方法讓我們「充實」地「慶祝」情人節,但動輒都需要消費,而有些更是所費不菲,是否消費主義?在乎各位如何去界定,我認為香港一向就消費主義影響下的現代社會,不少世俗的宗教節慶都會被用作市場推廣及行銷點子;故在各位為情人消費之前,可以先讀以下故事:
西洋情人節的由來.引自http://www.cses.tcc.edu.tw/~s06c33/02.htm
「每年的二月十四日是西洋情人節,又名「Valentine's Day 」,其實就是為了紀念一位叫 Valentine的人。故事的起源要追朔到西元三世紀的羅馬,當時羅馬執政的君主Claudius好大喜功,不懂勤政愛民,是有名的暴君。因當時羅馬內外戰爭頻繁,為了維繫既有的權勢,立於不敗之地,Claudius強迫境內所有年齡到達指定範圍的男子,必須加入羅馬軍隊協助作戰。為進一步防範軍人不專心戰鬥,Claudius還下令全國都不准舉行結婚典禮,即使已經訂了親的人,也要立即取消婚約。對於這樣的苛政,人民敢怒不敢言,私底下卻仍然抑制不了對愛情的渴望。所以當大家輾轉聽到有一位叫
Valentine的修士,願意義務為大家主持婚禮,都非常的興奮,千里迢迢遠自各處趕來請修士證婚。原來這位
Valentine修士,因不忍見到許多情侶因為暴政關係被迫分離,決定為大家秘密主持上帝的婚禮。但是消息很快就走漏到Claudius那兒,Claudius立即派人將 Valentine逮捕,關入大牢審問。由於 Valentine始終不肯屈服認錯,很快就被處死了,Valentine
去世的那一天,正好是西元二七零年二月十四日。悲傷的人們,將 Valentine安葬於羅馬的聖普拉大教堂,為了紀念 Valentine勇敢抗爭的精神,人們也將每年的二月十四日定為Valentine的紀念日〈Valentine’s Day〉,象徵每個人都應該勇敢地追求愛情。」